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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;国家发布了《关于农村支持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》,在土地确权的过程中,农村已经建成房屋,但是又不符合确权规定的宅基地,做出了相关的规定,其中;有3种宅基地将面临收费,农民要心中有数?
一:宅基地面积超过标准的
根据相关规定,如果你家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当地的规划标准的,需要缴纳多占的土地面积使用费,(由于全国的对宅基地的规定使用面积不同,收费标准也是不同),小编就以安微省为例:宅地基使用面积标准不超过120平方米,如果按照户籍人口计算,每人能额外增加20平方米,最大可使用面积为160平方米,
宅基地超占的缴费标准:
1、超占20-70平方米的每平方要缴费3元
2、超占70-120平方米的每平方要缴费6元
二:私自改变宅基地性质的
之前,国家对于农村的土地使用并没有严格管理,很多农民现在住的房子都是建在耕地和荒地上,这种事属于不规范使用宅基地,改变了宅基地的使用性质,为此,对于这种宅基地,从明年开始,将要缴纳土地使用费了
1、房屋建筑面积在120-190平方米的每平方要缴纳3元
2、房屋建筑面积190-240平方米的每平方要缴纳6元
三:“一户多宅”的
农村宅基地使用原则是“一户一宅”,如果所占用的宅基地超过一处的,那么处理的方式也是相当苛刻的,对于存在一户多宅的,如果拿不出相关的合法证明,将面临拆除或收回,如果是合法继承或买卖等原因导致的,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确权的,也不会给收回,但是超出规定面积的要缴纳一定的使用费。
总之:随着农村土地资源全面“盘活”,土地的价值逐年提升,农村的房屋价值也随着提高许多,再加上国家宅基地的审批越来越严格,所以,农民在用地时一定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来使用,这样才能享受到未来土地带来的红利。